原标题:缴纳土地税补偿谁? (监督岗)“我们村集体土地补偿可能会推迟。”今年5月,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徐镇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一村在释放补偿过程中存在侵犯集体利益等问题。镇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了解该村近年来征地情况。在查看台账和补偿明细时,检查人员发现了一个异常现象:村里有不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支出的货币补偿却流入了个人账户。 “这不是村里焦干部的父亲吗?”侦查人员顺藤摸瓜发现,焦某此前曾自行经营一家超市。e 加入村委会。村委会在他的超市购买了物资后,还剩下4万多元。焦某在村委会工作后,在协助镇政府办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村集体的部分土地非法登记在其父亲名下,并以父亲名义获得土地支出补偿款4.5万余元,用于摧毁村委会利器。 “当时我心存侥幸,以为所有手续都是我自己办的,操作不可能隐瞒。”发现“现在想起来,我真是糊涂又聪明,辜负了组织的信任。”焦某某在自查信中写道。今年9月,焦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执法者称】村里的集体财产是全体村民的“共同财产”,未经许可不得享有任何权利。村委会欠钱的,要遵章守纪,按程序报账,公开、明晰地解决。不得逃避制度、逃避村民,违规改变土地权属,并获得补偿。此案暴露了个别村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公私观念不正的现象。广大土著干部应该以此为鉴,时刻绷紧纪律和法律的弦,区分公私,记住集体利益是不能编码的。 (本报记者 田贤贤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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