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智能将于10月30日开盘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停牌。中国基金报记者获悉,10月29日晚间,惠州智能发布公告称,因受到“未告知行政处罚”,公司自10月31日开盘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每日涨跌幅限制在5%。惠州智能拟自10月30日开盘起停牌一天。截至10月29日收盘,惠州智能股价报3.77元/股,跌幅1.82%,总市值75.46亿元。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5.14万人。 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被认为有错误记录。 10月29日,惠州智能收到浙江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局。浙江证监局指出,惠州智能披露的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 2019年至2020年,惠州智能控股子公司北京热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虚假广告推广、版权许可、视频分析、研究报告服务等业务。 《行政处罚预告》显示,惠州智能控股子公司存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经营活动。 2019年、2020年累计营收分别为5990.19万元、9688.56万元。分别占本报告期报告金额的5.08%和13.42%;合并收益总额分别为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本报告期金额的0.88%、8.72%。浙江S证监局认为,惠州智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损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惠州智能及事后总经理吴建飞等相关高管给予警告,并经董事长同意,给予警告13元。其他危险警告将实施。惠州智能公告称,根据《行政复函》中提到的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主要违法强制条件,但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并实施其他警示风险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第(8)条规定,并根据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所述事实,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指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存在虚假记载,但不违反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深交所将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之后e更正后,根据相关业绩承诺,徐州牧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了款项。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