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政府网站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新动能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建筑企业整合培育。鼓励建筑企业联合同质业务,实现不公平竞争、连锁化。全文如下:《上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形成发展新生产力的新动能,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增强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行动方案》。?一、优化市场竞争格局(一)促进市场竞争建筑企业整合升级。鼓励建筑企业联合同质业务,实现不公平竞争、连锁化。引导企业深化跨领域市场布局,扎根重点城市和潜力城市,实施本地化深耕战略。建立具有全产业链能力的建设集团,巩固三个以上综合实力与全球ENR承包商250强相当的建设集团地位。培育专注细分市场、有专业能力的建筑业中小企业,鼓励走专业分包发展道路。 。推出工程行业、设计行业企业服务包,为运营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完善和强化咨询咨询板块,鼓励传统工程技术g 咨询公司从专业技术供应商向全流程咨询服务商转型。抓住上海建筑业转型升级机遇,加快拓展战略新兴领域工程咨询业务。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化通道,依法明确已关闭的企业资质、具备资质资格以及从业人员是否不符合资质标准。支持困难企业通过产权转让、破产重组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 。支持建筑企业申报国家和市科技研发项目。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领域,推动创新技术孵化并在建设项目“两新”认证、新材料认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建筑企业围绕生产需要开展科技创新,采取研发强度与孵化项目销售双控的科研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建筑产品交易市场,加快实施工业化。 。加强高等学校土木建筑类专业建筑学科建设,精准对接行业需求,优化专业学科设置,着力培养建筑领域综合型人才。推动建筑企业与职业学校、专业培训机构深度合作。培养“上海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养规划主导型规划师、建筑师、和评估师,致力于提高稀缺创意设计人才竞争、古建筑修复、古建筑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竞争力。入选东方人才计划相关项目的,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鼓励建筑企业开展ESG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应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设项目绿色建筑要求,将绿色建筑响应作为评价因素。综合运用金融、规划、土地、节能减排、绿色信贷、债券等政策工具,培育绿色建筑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30年,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例将达到20%。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分级管理,引导既有建筑启动节能改造节能减排,重振“节能改造+园区建设”市场高效运维。 。加快建造方式产业升级,推动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联合发展,做强“上海建筑”品牌。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企业购买或租赁智能生产线、建筑机器人等预制构件用于技术创新的设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贷款贴息或租赁融资租赁。强化装配式建筑等施工质量要求以及BIM技术在商品住宅交易中的应用。 。深化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推动BIM技术应用贯穿规划、设计、施工全生命周期。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全方位加强BIM管理,实施BIM施工图审核。鼓励企业探索BIM+、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发“智慧工地”数字化管理平台。通过加强数字化技术,可以提高企业的设计质量、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 。稳定房地产投资规模,夯实上海建筑市场基础。 itato打造“好房子”,提供好设计、好施工、好服务的应用场景。培育住宅构件和高性能构件发展,推广应用成品门窗、结构保温集成系统、高节能机电设备。 。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等建设行动,“完整社区”、乡村振兴等一批新的细分市场将被培育。发展一批袖珍公园、绿色城市、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儿童友好空间等经济项目。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扩建,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继续推进农村既有建筑改造。 。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突出重大工程对稳增长、促投资、开启能源、惠民生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土地搬迁、指标平衡等重点难点环节协调。聚焦引领性强、动力强、成长性强的城市重大项目,落实超前服务等改革措施,有效衔接竣工综合验收直至竣工并投入使用。 。完善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模式,完善城市更新综合推进城市物理分析评价工作机制,优化城市更新项目生成机制。加快商业建筑、产业园区更新升级和功能整合。完善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政策措施、适宜的技术标准和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 。搭建平台推动多方合作,支持建筑企业采用“增值投资+运营参股”、“总承包+运营投资”等利润共享、风险共担模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加快传统企业转型。 。推进城市老化管道更新修复。提升三类队伍能力:上门维修、城市基础设施(道路、桥梁、隧道)运营维护、城市运营(水电)运营维护,推广政企合作管护管理的服务模式。支持传统建筑企业拓展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市场。鼓励参与长三角新能源体系建设,支持进入固废资源化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生态修复等细分市场。 。融入终身质量责任,实行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监控机制。将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建材等学科信息纳入数字化档案,构建智慧监管网络,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监管数据分析、违规检测和风险预警,并将作为市场退出的依据。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依法依规惩戒失信企业,对守信企业进行救助。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建筑企业信用检查。分级实施不同监管措施。建立覆盖具体项目、具体业务的总监管清单,并联合监督检查。 。深化招投标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评价制度,预留一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专门供中小企业投标,确保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重点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坚持对依法必须中标的项目,坚持适度竞争与充分竞争相结合的原则,竞争后更容易以合理报价中标。引导行业自律走向市场化招投标行为,防止恶意低价竞争。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企业提高效益和效率。 。对标国际通行做法,深化和完善建筑师负责制、工程总承包等生产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在浦东新区国家投资、国有投资项目中,推动建筑师负责制、工程总承包等模式深度应用,强化技术领先,鼓励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协同运作。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付款期限。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监管。全面落实工程付款保证和合同履约保证。建立建设工程人工成本分摊比例防止机制,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流程。加强政府投资资金和国有投资项目监管,加大对挪用资金、违规促销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托上海境外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咨询、办理、服务三大功能,为境外建筑企业提供强大、全面、便捷的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帮助企业精准抓住“一带一路”等境外市场机遇。鼓励MGA国有企业利用自身开发国际市场的优势,携手中小型、私营建筑企业以总承包形式“走出去”,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推荐文章